針對演員劉曉慶被舉報偷稅一事,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深夜進行了回應。
5月15日23點15分,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該局收到王某對劉某某及相關企業存在涉稅問題的舉報,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
5月15日22點49分,劉曉慶在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與舉報人王某并不認識,也從無交集。王某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屬于惡意舉報。
聲明稱,針對上述舉報,稅務機關已開展調查,其及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愿意配合調查核實。

5月15日上午,劉曉慶被舉報偷稅,相關話題登上微博熱搜。
據《大河報》報道,指控人王先生稱,劉曉慶名下的全資公司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通過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方式規避個人所得稅。
王先生提供的舉報內容顯示,劉曉慶涉及330萬元的交易,用“形象代言費”名義將款項轉入公司,并開具6%稅點的增值稅發票規避27%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疑逃避高稅率的個人所得稅。該企業被指無實際經營場地、員工和社保繳納記錄,涉嫌虛開發票逃稅。
天眼查APP顯示,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成立于2017年6月,出資額3萬元,投資人為劉曉慶,人員規模和參保人數均為零。
目前,劉曉慶名下關聯了12家公司,其中9家公司被注銷或者吊銷。剩下公司除了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之外,還包括上海劉曉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沐兮文心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其在這三家公司擔任監事、執行董事、財務負責人等職務。
天眼查APP顯示,由劉曉慶持股50%的上海劉曉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曾因“合同糾紛”被多次起訴。
這是劉曉慶第二次陷入稅務風波。2002年,劉曉慶曾因名下公司偷稅漏稅被拘留超4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