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次政策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調整貸款支持政策疊加限額,多子女家庭、購買高品質住宅和綠色住宅、商品房現房、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可疊加使用,夫妻雙方符合申貸條件的,疊加后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70萬元;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疊加后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10萬元。
二是調整還貸能力系數,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由30%調整為40%,即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40%)×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40%)×12×額度計算年限 。
三是優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購買青島市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上浮30%確定;在購房所在區(市)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認定。
此次政策調整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其他未作調整事項仍按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規定執行。
來源: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